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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:商品房不合格可退货

2000-11-03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上海市建委主任张惠民近日说,上海市将在一两年后推出一项新政策,即消费者买了质量不合格的房子可以退货,而历史遗留的住宅质量问题将于明年底前全部解决。

据扬子晚报报道,张主任说,如同消费者在商店里买家电一样,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房屋可以退货。列入全市重点解决的84个住宅工程质量问题,日前已解决了61个,其余23个将在明年底前全部解决。目前上海住宅质量验核一次合格率是98%,今年可望提高到99%,今后要达到100%。张主任对合格房的标准作了解释:按照新规定,多层住宅的最终沉降量控制值为20厘米,偏心距(房子的偏度)控制在15‰以内,住宅的单体长度限制在55米。他还透露,本市今年首次出现了售出房的数量大于竣工房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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